马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物流仓储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经马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特发布拟征收土地的预公告,以便相关单位和居民提前做好准备。
011. 征收土地预公告概述
1.1 ▲ 公告背景和依据
本次土地征收的预公告是为了推进物流仓储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由马村区人民政府发布,以确保项目能够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指导。

1.2 ▲ 征收范围与目的
拟征收地位于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具体涉及待王街道办事处王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其四至范围为:东起王庄村地,南至周庄村地,西达焦作厚疆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地和焦作市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地,北抵人民路。征收目的是为了物流仓储建设,这一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即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022. 具体工作部署
2.1 ▲ 土地现状调查
马村区人民政府将协同相关部门及待王街道办,对拟征收土地的各项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同时也会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逐一核实。调查结果需经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确认,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2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为确保征地过程的平稳进行,马村区人民政府将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同步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这一环节旨在识别并防范潜在的社会稳定风险,为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033. 其他相关事宜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在拟征收的土地范围内进行抢栽抢建活动。凡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部分,将不予补偿。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12日。